| 嘉善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 标 人 | 名称(盖章) | 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善江公路养护中心 | | 联 系 人 | 顾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13506839856 | | 招 标 代 理 | 名称 (盖章) |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签字 | | | 联系地址 | 嘉善县解放东路 43号 3楼 | | 联 系 人 | 莫先生 | 联 系 电 话 | 0573-84020318 | | 招标 项目 内容 | 工程名称 | 平黎公路交叉口渠化改造工程 | | 工程地点 | 嘉善县平黎公路与环北路、台升路交叉口 | | 工程类别 | 公路工程 | 投 资 批 复 | 善发改设计【 2015】 88号文 | | 资金来源 | 嘉善县财政拨款 | | 项目 规模 结构 | 总投资 | 545.9万元 | 单项合同估算价 | 415.2万元 | | 其他说明 | 主要对平黎公路与环北路、台升路交叉口利用老路进行渠化改造并配套相关设施,环北路交叉口: 平黎公路改造范围 K17+978—K18+365,全长 387米,环北路范围全长 270米。 台升路交叉口: 平黎公路范围 K18+887—K19+210,全长 323米,台升路范围全长 119米,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安设施等。
| | 项目 招标 要求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质要求 | 对投标人的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1、其中临时建造师应在注册或延续注册有效期范围内; 2、建造师应已取得当期或者是上一期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初始注册的无需提供,注册期以注册证书上的初始注册时间算起,每三年为一期)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B”类证书),且目前没有在建项目。
| | 质量要求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90分及以上。
| 工 期 要 求 | 4个月 | |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5月 8日至 2015年 5月 14日 16:30时止,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
http://122.225.63.158)”自主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电子清单(如有)和施工图纸通过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
http://122.225.63.158)”在报名后根据系统自行下载,下载时间为 2015年 5月 8日至 2015年 5月 25日止; | | 其他 | 如有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疑问,请咨询: 杭州品茗软件有限公司: 吴振行 13575913637或嘉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 庄主任 0573-84129500.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 5月 29日上午 9:
30时止 | | 发 布 日 期 | 2015年 5月 8日 | | “报名表”下载网址 | www.jszbw.com |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施工合同段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工程规模相适应; 3、若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 http://www.moc.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对未进入上述名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标段 | 财务要求 | | 施工合同段 | 承诺营运资金不小于 100 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注: ①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合同段 | 业 绩 要 求 | | 施工合同段 | 自 2010年 1月 1日 (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公路等级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
| 注:
1.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公开企业业绩的,可提供含有系统水印的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件。 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浙江交通网公开发布的内容不一致的,评标时“已完业绩信息公开”项不得分,且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人提供的任一项类似项目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所附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实质性不一致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报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投标人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的业绩是否公开以及《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认定和核实,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
a.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b.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的复印件。 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 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 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 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合同段 | 信 誉 要 求 | | 施工合同段 | 1、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的情形; 2、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① ; 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 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C级及以上;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 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 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 C级及以上。
| 注: ①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项目经理 | 1 |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 5年(含)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 公路工程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初始注册的无须提供)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临时建造师在注册或延续注册有效期范围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B类证书)。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近三年(自 2012 年1月1日 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及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 5年(含)以上施工经验,担任过 公路工程 的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交通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B类证书)。
| 注: 应附:
a.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项目经理的 公路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初始注册的无须提供)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临时建造师在注册或延续注册有效期范围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的复印件(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 b.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则还须提供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c.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 2015年 2月、 3月、 4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2015年 2月、 3月、 4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 ①一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二级建造师的注册人员名单公告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②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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