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和汕昆高速公招标通知 |
|
|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和汕昆高速公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和汕昆高速公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汕昆高速公路龙川至怀集段项目(下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现对依托本项目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汕昆高速公路安全评估及应急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研究科研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河源市龙川县的龙川枢纽互通,路线东西走向,穿越河源市,韶关市,清远市及肇庆市,终点在肇庆市怀集县与二广高速交叉相接,路线全长366 km。
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 KY-1标段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研究, KY-2标段为汕昆高速公路安全评估及应急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研究。
1.3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3.1 KY-1标段工作内容:
(1) 广东省经济社会和高速公路发展现状分析等相关内容; (2) 广东省高速公路对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机理研究等相关内容; (3)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等相关内容; (4)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系统模拟和定量分析等相关内容; (5) 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差异性分析等相关内容; (6) 典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等相关内容; (7) 促进广东省高速公路快速发展的相关措施和政策建议等相关内容。
1.3.2 KY-2标段工作内容:
(1) 高速公路交通运行安全评估与异常天气条件下的应急管理关键技术研究等相关内容; (2) 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评估及应急管理系统研究等相关内容; (3) 广东省龙川至怀集公路项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评估与应急管理技术应用等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投标,投标人最多可对2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2.1业绩要求:
2.1.1 KY-1标段业绩要求: 近8年内承担过公路管理、公路交通经济、交通规划、交通政策和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中任一类型的科研课题或咨询项目至少2项。
2.1.2 KY-2标段业绩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1项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的科研课题研究。
2.2人员要求:
2.2.1 KY-1标段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并且具备公路管理、公路交通经济、交通规划、交通政策和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等任一领域的科研经验;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安排其他参与人员至少10名,且其中6名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另4名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2.2 KY-2标段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同时担任过1项交通安全分析或智能交通系统方面的省部级或以上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安排其他参与人员至少5名,且1名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4名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3本次招标KY-1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KY-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30~11: 30、下午14: 00~16: 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省高速公路大厦12楼1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省高速公路大厦12楼1202室。 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的投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邮编: 510101 联系人: 罗先生 电话: 13725300705 传真: 0763-2233736 电子邮件: lyjhb123456789@126.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5年5月8日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