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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2015年增设交调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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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2015年增设交调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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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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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2015年增设交调量调查站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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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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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2015年增设交调量调查站建设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ZDHZB-201503123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2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35-3958083/65/6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真德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85288388、89641578 采购用途: 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2015年增设交调量调查站建设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 京哈高速公路(G1)河北段 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6 月 10 日,施工工期 90 天。 试运营期: 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原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时间为准) 成功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企业报名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 5 月 8 日至2015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C-1-2602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副本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 2 日09 时0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 2 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 河北汇宾大酒店(河北工会大厦)4楼汇馨厅(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 陈锁同 联系方式: 0311-85288388 传真电话: 0311-85288387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1-85288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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