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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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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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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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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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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5月7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 hbsd-2015-050 采购人名称: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保定市七一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黄勇186332558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尚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高开区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武淑娟0312-3102118 采购数量: a包: 高清卡口服务平台一套、高清监控服务平台一套、led诱导屏十块、服务站卡口及监控系统一套。
b包: 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扩容改造 采购用途: 公路交通安全防护系统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 保定市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供货时间: 双方在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时约定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省级及以上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3、提供生产厂家主要设备(服务器、前端卡口抓拍单元、卡口高清监控摄像机、执法区高清监控、卡口终端服务器、执法区硬盘录像机)、平台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前端卡口抓拍设备具有公安部的型式检测报告和gbt28181检测报告,产品品牌信用等级aaa及以上; 5、平台厂家具有cmmi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三级及以上; b包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河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壹级备案证或河北省安防壹级资质; 4、投标单位须提供核心设备(mcu、会议终端)厂家提供针对本项目满足技术要求的授权书及原厂三年质保承诺函。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出具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8日-5月14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3: 30-17: 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第1窗口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 招标文件售价: a包500元/包,b包3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5月2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 武淑娟 联系方式: 0312-3102118 传真电话: 0312-3102119 注: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a包)、质保承诺函(b包)、平台厂家具有cmmi平台软件开发能力三级及以上证书(a包)、公安部的型式检测报告和gbt28181检测报告,产品品牌信用等级aaa及以上(a包)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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