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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平吉堡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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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平吉堡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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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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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平吉堡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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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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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宁夏境)平吉堡收费站机电工程施工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银川至巴彦浩特公路(宁夏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宁夏发改审发(20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银巴高速与西线高速共线的平吉堡主线收费站收费广场车道数按5进11出共设16车道设计,所有收费设施未能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
本项目包括平吉堡主线收费站的收费系统、通信系统、收费土建工程、平吉堡收费广场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和配套系统。 本工程划分为1个合同段。
计划工期: 施工期120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6月1日,计划完成日期2015年9月30日,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新颁布的建筑业资质标准中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2年(含)以来至少独立承担过2个包括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的高速公路机电项目(业绩必须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理系统管理系统”录入),每个项目的合同总价必须在1500万人民币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标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认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 (办理 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宁夏人民会堂南侧国贸大楼 b503;联系方式: 0951-7805195、7805196、13309592234)。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月 7日至 2015 年5月 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 30 时至 11: 30 时,下午 14: 30 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同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上述证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以 pdf 格式上传扫描件)。
4.3 投标人所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含工程量固化清单)。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 27日9 时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8时 30分至9时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招标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自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投标文件,授权代理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东侧楼611室 联系人: 何先生 贺先生 邮 编: 750011 电 话: 0951-6076916 传 真: 0951-6076916 招标人: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盖章) 日期: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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