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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鄞州区龙观乡龙兴路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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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鄞州区龙观乡龙兴路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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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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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鄞州区龙观乡龙兴路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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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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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项目编号: YZ-GCZB-2015121 (2015-05-08)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 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鄞州区龙观乡龙兴路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鄞发改投【2013】115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鄞州区龙观乡 项目规模: 本工程主线起点与龙观大桥相交,终点与龙溪路沥青路面接顺,主线K0+000―K1+624.61。 支线二起点与主线K1+513.46相交,桩号终点(K0+263.355)与现状新潮路相交,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 设计速度40Km/h.主线路基宽度为16m-20m,支线路基宽度16m,全长约1.888公里。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1300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 2350万元 资金及出资比例: 部分由区财政转移支付,其余由龙观乡自筹解决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涵、桥梁、管线、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 数量: 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 1 个 质量控制目标: 所辖施工标段交工、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均为90分及以上。
安全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39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5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 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有交通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1960年4月1日后出生,无在建项目。
其它要求:
(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 (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 (3)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以及5年内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 (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 (4)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 【注: 投标人应在2015年 5月21日之前,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另行提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能提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 2015年5月8日 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新城区钱湖南路57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00号窗口)持《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该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图纸和其他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胡工 招标代理人: 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新天地小区11幢15层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574-87842865 传真: 0574-87884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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