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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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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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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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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山东省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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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项目 2015-05-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滨国家高速公路埕口(鲁冀界)至沾化段工程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以鲁交规划【2013】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和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由项目法人自筹,占总投资的25%;剩余部分申请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SJ201505025,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员的要求 勘察设计合同段 (KCSJ)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 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规定。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暂定)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完成过2条总长不少于80公里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2座大桥的勘察设计、2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业绩。
1.项目负责人(1人): 从事高速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或累计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的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2.路线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路线设计工作。
3.路基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路基设计工作。
4.路面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路面设计工作。
5.路线交叉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路线交叉设计工作。
6.桥涵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桥梁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五座以上(含五座)大桥设计工作。
7.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地质勘探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地质勘探工作。
8.造价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交通部甲级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或累计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的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的概预算编制工作。
9.交通工程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设计工作。
10.环境景观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公路勘察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高速公路环境景观设计工作。
11.建筑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 从事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工作8年以上(含8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同类工程设计工作。
12.技术总负责人(1人): 从事高速公路、桥梁勘察设计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高级工程师;近五年内负责过两条以上(含两条)里程40公里以上(含40公里)或累计100公里以上(含100公里)的高速公路项目勘察设计的技术负责工作。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05-11至2015-05-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7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06-01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舜德大厦四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南路7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补充信息 备注: 第3.1条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中的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是指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山东秦滨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滨州市渤海十六路601号国际大厦1号楼906室 邮政编码:
256600 联系人:
谢晓东 电话:
18615189051 传真:
0543-3093203 招标代理: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6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
250100 联系人:
杨丽娟 电话:
15965637673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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