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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粉煤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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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粉煤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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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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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粉煤灰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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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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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CRCC-2504W-2015-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资源(梅溪)至兴安高速公路第ZXTJ-05标段组成。 该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以桂交审[2013]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第五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及工程施工需要,承办本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 本项目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5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本标段由主线、资源互通式立交、资源停车场区三部分组成,主线起讫桩号为K31+450~K45+000全线13.528km。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26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一级,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A级,服务水平二级。 现场由投标方自行考察,费用自理。 工程造价4.54亿元,工期28个月。
3.2招标内容: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招标方式 ZT25J-4-ZX-FMH-01 粉煤灰 二级 吨 7500 2015.6.30到2016.4.4 甲方混凝土拌合站 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4.2粉煤灰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年产量在10000吨以上; 4.3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相关生产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4.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运输能力以及提供售前、售中、售后优质服务,并履行其他相关的义务。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1日至2015年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广西省桂林市资源县中锋乡车田湾村)物资部购买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标书申请表(详见招标公告附表一),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的包件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查)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粉煤灰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转帐至下列账号(详见7.联系方式内容),同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
5.3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年5月30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广西省桂林市资源县中锋乡车田湾村)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资兴高速公路第五标段项目部 地址: 广西省桂林市资源县中锋乡车田湾村 邮编: 541400 联系人: 孙远强 电话: 15195477768 传真:
电子邮件: 244697909@qq.com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资源县延东分理处 账号: 20-268501040002150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7日 附表一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包件号 联系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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