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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5年度镇海区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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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5年度镇海区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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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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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2015年度镇海区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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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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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科员时间: 2015-05-07阅读 19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度镇海区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以镇建交[201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区财政安排大中修工程资金3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94万元,其余资金另行筹集,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5年镇海区县道公路大中修工程,设一个施工合同段。
建设地点: 新长邱线、骆慈线、贵镇线、庄南线、招宝山大桥镇海侧连接线(雄镇线)、沿海北线镇海段等路段。
施工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申请该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招标范围: 新长邱线、骆慈线、贵镇线、庄南线、招宝山大桥镇海侧连接线(雄镇线)、沿海北线镇海段等路段沥青路面逐段维修。
工程造价: 7457565元。
质量验收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资质企业。
3.2 项目经理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经验3年及以上,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资质,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省交通厅及以上部门核发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投标人及其员工在近三年内(自2012年5月1日以来)不得有贿赂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完成基础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 (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5 月 7 日至2015年 5 月 13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本人持交易员证在镇海区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32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自行填写《宁波市镇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盖单位公章)(报名表格可由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hztb.gov.cn)下载)后到报名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下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不符合要求不得领取招标文件):
1)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镇海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登记并年检有效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2)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招标文件印刷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根据招标(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其他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二。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市镇海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74-87284375 传真: 0574-87680182 联系人: 陈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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