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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清水岩旅游风景区ZX5407公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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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安溪清水岩旅游风景区ZX5407公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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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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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安溪清水岩旅游风景区ZX5407公路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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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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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环闽招[2015]第049号 开标时间: 2015-05-29 所属行业: 11 标讯类别: 3 资金0 招标代理: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 福建省安溪清水岩风景旅游区 所属地区: 10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环闽招[2015]第04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项目83)(项目名称)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安发改审[2015]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安溪清水岩风景旅游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安溪清水岩风景旅游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本项目83) 2.2、建设地点: 安溪县蓬莱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83),本项目为越岭段,起终点桩号为K3+595~K8+865.183,路线全长 5.297 公里(长链 26.972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双向两车道,涵洞14道。 主要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涵洞工程等。 工程总造价约3000万元。
2.4、标段划分: 1个合同段。
2.5、招标范围: 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6、工程质量要求: 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资金财政拨款 2.8、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31日前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未满60周岁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中标后未进入公示期及处于公示期中的工程都隶属在建工程)。
备注 A.本工程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B.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无不良记录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工程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6日至 2015年5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 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6室)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凭证及工程交易登记卡,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100元(其中招标文件50元、图纸10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陆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开标前一天17: 00时前汇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三层);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福建省安溪清水岩风景旅游区 招标人地址: 安溪县蓬莱镇 电话: 13959734786 联系人: 李先生 代理单位: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地址: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1406室 传真: 0595-22117583 联系人: 小许 电话: 0595-28907583、15880891833 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 (凭证上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 :
账户名称: 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 账 号: 35001656407050001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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