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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标代码:
04172015150119 受营口市公路管理段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为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柳树段)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 人: 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2.项目名称: 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柳树段)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 营口市; 4.资金省局补贴及地方自筹; 5.工程规模: 一级公路,全长 10.574公里; 6.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辽宁沿海经济带规划转山―红东村公路(营口―柳树段)道路的维修、改造,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8.要求工期:
2015年 6月 1日至 2015年 9月 20日; 9.投标保证金:
20万元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投标人需具有 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4.投标人需具有营口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出具的营口市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手续(有效期内)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4月 29日至 2015年 5月 4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授权委托人本人持身份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定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 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
报名地点: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号) 2.招标代理机构将于 2015年 4月 29日至 2015年 5月 4日,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01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5年 5月 21日 13:
30时; 2.开标地点:
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五、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上述信息与招标文件如有矛盾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营口市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 李猛 2.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联系人: 李乾坤 电 话:
024-23389240 传 真:
024-23398678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 47号 401房间 邮 编:
110005 开 户 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
0613560104000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