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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项目D13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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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项目D13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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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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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项目D13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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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四川建设网 > 项目招标 > 招标公告 > 正文页面 编 号 123093 所属地区 巴中市 项目名称 {本项目 公告名称 {本项目 所属行业 招标类别 施工 下载时间 2015年05月05日到2015年05月11日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项目D13标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D13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巴中市东兴场刘家坝与广巴高速公路相接,经巴中境恩阳、柳林、下八庙,穿过万寿寺山后进入仪陇,经日兴、五福,跨越嘉陵江库区,经度门、南部铁佛塘、东坝、古楼,止于西充县李桥,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并与成德南高速公路直连,路线全长116km。
本次招标的恩阳何家坝互通为新增互通立交工程,位于已建成通车的巴南高速公路恩阳互通和柳林互通之间,距恩阳互通约8.8公里,距柳林互通约7.7公里。
2.2技术标准: 四川巴中至南充(南部)高速公路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涵宽度24.5米。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恩阳何家坝互通立交工程的路基、路面、交安、机电工程划分为: D13一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里程长度 (km) 主要工作内容 预计主要工程数量 D13 1.091 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机电工程等 主线路基1.091km(其中: A匝道0.568km、B匝道0.401KM、C匝道0.194km、大中桥463m/4座、涵洞71.26m/7道、沥青路面28472m2、水泥路面23649m2)以及该范围内的交安、机电工程。
2.4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工程: 试运行期6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注: 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仅限投标人工地试验室)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3)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①完成国内新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分别累计长度10公里及以上; ②完成国内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2个及以上(施工内容须同时包含标志、标线、波形梁护栏工程),且累计长度达50公里及以上; ③完成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程采购与安装项目2个及以上,且累计长度50公里及以上(监控、收费、通信系统工作内容不在同一个合同时,需提交多个合同证明每个系统的施工累计里程均达到50公里及以上)。
(4)相应的财力: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牵头人)近一年(2013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施工能力; (6)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管理禁止投标期内(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结果为准)。
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联合体投标时以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不能超过2人,即为1个牵头人加1个成员;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4)联合体牵头人业绩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①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业绩必须满足本招标公告3.1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②、③的规定。
(5)联合体各方在本次招标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以下的企业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以牵头人为准)所申请标段必须满足“可承担单项合同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规定(含投标截止期前新增的注册资本金),单项合同额指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3.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事业单位。 )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双信封形式: 第一信封评审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含商务部分、补充技术规范、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文件格式及图纸)。
5.2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将在招标人指定网站: http://www.bngs.sc.cn及时发布。 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需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2日8时30分~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时以信用等级低的为准):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 人民币80万元;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 人民币120万元。
(3)处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处理限制投标期内,投标时按C级对待的投标人: 人民币120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电子文档(U盘):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公示表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公示表3、近五年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 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万方招标网、本网站(http//www.wfbid.com)、四川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spprec.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 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 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 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 电 话: (028)85262890 传 真: (028)85262890 邮 编: 610041 联系人: 陈女士 网 址: (http://www.bngs.sc.cn) 招标人: 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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