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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公路(沈海高速-七塘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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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公路(沈海高速-七塘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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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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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公路(沈海高速-七塘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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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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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 name="ctl00$ContentPlaceHolder1$TextBox1" type="text" id="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TextBox1" style="width:145px;" />标题内容发表日期 " type="submit" name="ctl00$ContentPlaceHolder1$Button1" value="开始搜索" id="ctl00_ContentPlaceHolder1_Button1" /> {本项目 2015-05-06 1.招标条件 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公路(沈海高速-七塘公路)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新经投[2015]9号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基、沥青砼路面、排水、桥梁(桥面铺装和搭板)、安全设施等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的宁波杭州湾新区胜陆公路(沈海高速-七塘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全长966.84 米,路基顶宽50米。 工程建安费约1800万元。
2.2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32个月,其中施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3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沥青砼路面、排水、桥梁(桥面铺装和搭板)、安全设施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 专业监理乙级 及以上专项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业务承接范围满足《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7号)。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道桥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考试合格证书》,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 5 年及以上,年龄60周岁及以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系统”http://glxy.mot.gov.cn/BM/查询结果为准),监理工程师个人累计扣分在24分(不含)以下 3.3监理人员的最低配置要求: 3名(含总监)(注: 监理人员必须有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4.1 报名时间: 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 30-4: 30)(双休、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报名窗口(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一楼南侧); 4.3本项目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与报名,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参与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名单及其他监理人员名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5月21日下午16: 30时前。 (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 XQA15038)。
收 款 人: 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慈溪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 3831 5972 8218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7.3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需进入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www.bidding.gov.cn/index/index.htm)并审核通过,否则将被拒绝报名。
7.4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7.5 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宁波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本项目投标人报名后补办交易证、IC卡及交易员证,监理单位中标后须就本项目一个月内到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完成项目备案。
7.7投标报名后总监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7.8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慈溪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科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 址: 慈甬路525号(群丰大厦六楼) 联系人: 赖工 联 系 人: 刘锋 电 话: 0574-63074090 电 话: 0574-63112645 传 真: 0574-63074090 传 真: 0574-6381258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许小姐 联系电话: 0574-63991908 财务: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574-63991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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