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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项目桥梁桩基无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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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项目桥梁桩基无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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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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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项目桥梁桩基无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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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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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桥梁桩基无损检测招标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交通函[2013]2305号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 桥梁桩基无损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项目已由省发改委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华阳支线)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3]2305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桩基无损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兴宁至五华段(含畲江支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兴华项目”)由主线、畲江支线两部分组成,总长约84.05公里,其中: 主线起点位于五华县转水镇,与平兴高速对接,经水寨镇、横陂镇、安流镇、梅林镇后与汕湛高速公路揭博段相交,主线路线总长59.113公里,另设罗湖连接线2.6公里。 畲江支线起于兴畲高速(约K122+953)设置畲江北组合互通,路线经水口镇、河东镇,至新寨横陂枢纽互通与主线衔接,路线全长24.966公里,另畲江北连接线长2.5公里,二级公路。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其中主线转水互通立交至横陂互通立交段和畲江支线,路基、桥涵宽度26米;主线横陂互通立交至终点,路基宽度28米。
2.1.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桥梁桩基无损检测。
2.1.3桥梁桩基无损检测服务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根据桥梁工程桩基施工进度完成全部检测工作。 预计为30个月。 服务期为暂定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标段 检测方法 规格 单位 暂定数量 备注 无损检测标 声波透射法 3管 根 950 主线段土建施工1~7标;畲江支线土建施工 声波透射法 4管 根 501 反射波法(低应变) 桩径(cm) 80-150 根 336 >150 根 1115 注: 表中暂定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承担上述数量增加或减少变化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或全资下属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获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准入许可(以截止至2015年4月30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布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基桩检测机构一览表”为准)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近三年未受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解释下同)的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桥梁桩基无损检测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鉴于本项目桩基抽芯检测招标同时进行,如投标人在本项目的桥梁桩基抽芯检测招标中标(包括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不能在本次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包括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IC卡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 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盖章的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2015年5月6日至2015年5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包含资料USB存储盘)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 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系方式 招标人: 广东宁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A座3楼 邮政编码: 510635 联系人: 代胜果 电话: 020-38626290 传真: 020-38626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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